P2P網貸的范圍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網絡信貸起源于英國,隨后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并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絡信貸公司收取中介服務費。
P2P的作用很多。首先,P2P網貸是企業融資的一個新型途徑,基于網絡平臺的信息共享,促成企業和資本市場,或者個人和個人的對接。網絡貸款的這種優勢,彌補了傳統貸款模式中信息交流不對稱的問題。其次,P2P網貸的門檻相對較低,而且在網站平臺上,每個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傳播者和接受者,不但借款的數額和用途等一目了然,而且交易起來相對便捷。同時,P2P網貸的貸款人群的數量和范圍是不受限制的,借貸雙方的資金對接效率更高,這為小額貸款的發展提供了成長的空間。另外,P2P網貸還拓展了信貸額度的范圍,彌補了銀行信貸的“盲點”。個人、個體戶和小微企業欲通過傳統的金融機構貸款經常無功而返,而P2P網貸恰好瞄準了這一市場需求,成為這些群體融資的新渠道。
P2P在中國的發展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國P2P網貸平臺成交額規模達到897.1億元,同比增 長292.4%。預計未來兩年內仍然保持200%左右的增速發展。
2013年,我國P2P網貸平臺數量為523家(根據不同的統計口徑,可能有上千家),同比增長253.4%。有75家發生風險事件。
2013年網貸平臺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民間借貸較發達的地區,其中廣東省(122 家)、浙江省(103家)、山東省(47家),三省共計272家P2P網貸平臺,超過了全國總數的50%。
2013年,P2P網貸行業平均年利率為25.06%,網貸期限平均為4個月,和傳統線下民間借貸同期水平相近,其中廣東、浙江、山東、北京、江蘇、上海6個地區的平臺占據了目前P2P網貸行業80%以上的份額,其中上海市的網貸利率遠低于平均水平,只有16.4%,貸款期限北京和上海則遠高于平均水平,達到10個月以上。
中國P2P的四種模式及代表企業
1.無抵押撮合模式(代表企業:拍拍貸)
無抵押撮合模式的運作方式是網貸公司屬于單純的網絡中介,只負責制定交易規則和提供交易平臺,不負責交易的成交以及貸后資金管理,不承擔借款人違約帶來的損失,對出借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其貸款利率采用競標的形式進行確定,同時將貸款分散以降低出借人的貸款風險。
以拍拍貸為例,其操作流程是:P2P網絡貸款的線上模式需要借入者在網站進行使用注冊,以手機號碼獲得驗證方才可以。需要貸款時,借入者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它相關身份證明、詳盡的個人財務收支狀況,然后向網站提出申請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借入者開始發布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額、最高年利率、借款用途、資金籌措期和還款期限等。然后借出人開始用自用資金以不高于借入人設定的最高年利率進行全額或者部分投標,在籌措期滿后,如果投標資金總額超過借入人的要求,則全額滿足其要求的利率最低的一項或幾項資金中標;如果投標資金不能滿足借入人的要求,則該項借款計劃不成立。如果借款計劃成功,網站會自動生成電子借條,借入人以按每月還款方式向借出者還款。
拍拍貸采取多種方式控制風險。首先,采用純技術的手段控制風險,使用社會化機制對貸款人進行信用審核,貸款人個人資料的完善、社區網絡朋友圈的增多都能給貸款人提升信用;第二、控制風險的手段主要是通過與全國十幾家權威的數據中心展開合作,主要是攜手身份網并依托“全國公民身份信息系統(NCIIS)”推出權威身份認證方式,包括公安部身份證信息查詢中心、工商局、法院等,由借款人通過認證核準真實姓名和身份信息。第三、借款人的身份被驗證之后,拍拍貸基于借款人的網絡社交圈利用自有的信用審核系統對借款人進行綜合評級,然后設定安全的信用額度。第四、為了降低風險,拍拍貸會建議投資人充分分散投資以降低違約給投資人帶來的損失,倡導利用收益覆蓋風險的理念進行風險投資,鼓勵投標時選擇合適的利率構建投資組合。另外此外,盡管是無擔保的模式,但存在本金保障計劃。拍拍貸的投資人如果符合以下條件,自動享受本金保障:(1)通過身份認證;(2)成功投資50個以上借款列表;(3)每筆借款的成功借出金額小于5000元且小于列表借入金額的1/3。
拍拍貸主要通過扮演中介信息平臺的角色,在借貸成交以后根據借款期限的不同,對借錢的人征收不同額度的手續費。此外,當發生逾期時,收取一定的催收費用。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于其起到的僅是純粹的中介,因此盈利來源并不涉及類似銀行存貸業務的息差。
無抵押撮合模式的優點是運營管理成本低,不承擔系統性風險,靈活方便快捷,投資收益較高。缺點是平臺不介入交易、不賠付本金的做法也令拍拍貸很難短期做大,拍拍貸于2007年成立,2013年全年交易規模大約10億元。
2.線下模式(代表企業:宜信)
這一模式下的網貸公司多由傳統的民間借貸發展而來,網絡只是一種宣傳渠道,旨在吸引出借人和借款人到公司洽談業務。其特點是往往對借款人要求抵押,對出借人提供擔保。貸款利率根據宜信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來確定。
這一模式在中國的代表企業是宜信。宜信主要借鑒的是Zopa模式,而由P2P企業根據信用等級確定借款人利率的方式,則是與Lending Club相同。不同于前面兩種的雙方自主選擇,宜信作為第三方直接參與到貸款行為中。當出借人決定借款,宜信就為他在借款申請人中挑選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據其信用審核決定。操作流程是,宜信將出借人的款項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給出借人,等到款項到第三方賬戶,合同正式生效。宜信雖然沒有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共立的合同,但是宜信第三方賬戶人,擔任了出借和借款的債務轉移人,即首先第三方賬戶戶主成為宜信的出借人,等到宜信挑選好借款人后,第三方賬戶戶主就把債權轉到真正的出借人手中。當然,這樣的參與并不影響借貸款人的自由選擇,對于P2P信貸服務平臺推薦的每個借款人,出借人有權利決定是否借給宜信組合的借款人;借款人每月還款,出借人每月可以動態地了解每一筆債權的償還、收益等信息,出借人可以在第二個月得到所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選擇不收款而繼續放在宜信找下一個借款人。這樣的多對多債權合同轉讓模式,類似傳統借貸公司的擔保,采取網絡推廣和資金打散的方式,將業務范圍擴大,更好的稀釋風險。除了簡單的信用評定,宜信在40多個城市設點,對借款人審核時都要求面見,由本人親自出示各種證原件并當面詢問使用用途等情況。信任不僅源于公司的抵押,還有制度的科學性,對投資者來說安全性較高。
宜信控制風險的手段主要由以下幾點:第一、提供個人對個人的小額貸款需求的實時匹配,將出借的資金分配到多個借款人手中,以分散資金風險。第二、引入信用分析(更多是引入了央行的個人信用報告作為評級的依據)和決策管理技術提供商FICO(費埃哲)的信用評分技術制定信用評估和核查制度和流程。
第三、設立專門的還款風險金,當出借的資金出現回收問題時,用以補償出借人本金及利息的損失。第四、采用保證金制度,并且采用分散貸款和強制每月還款等制度來控制風險。
由于線下布點的業務成本較高,借款人付出的實際成本往往超過30%。宜信將超過法定貸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轉化為比例不等的服務費、債權轉讓服務費(1%-2%)以及風險保證金(2%)等來進行規避。另一方面,其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一般在10%左右的水平。由于包含了存貸之間的息差,宜信的盈利空間較之傳統的線上模式更大。
宜信模式的有點是線下獲項目相對容易,風險傳統P2P較低,低利差較為明顯;缺點是線下成本很高,且存在演變為非法集資的風險(宜信為了規避法人放貸而成為非法集資行為的風險,設計出了債權轉讓模式;以個人名義先將資金借給借款人,然后從金額和時間上拆細債權,通過理財產品的方式在線下由數目龐大的業務人員轉讓給真正的資金出借人,這已經踩了央行的紅線)。
3.線上擔保模式(代表企業:陸金所)
線上擔保模式的運營模式是平臺公司不再簡單的是網絡中介,而是借助自身或母公司的實力進行擔保,作為平安旗下的子公司,陸金所擁有強大的擔保實力,故投資其產品投資風險小,但利率較低。
以陸金所為例,借款者需要在網站上填寫資料,再在線下和平安客服聯系,并通過平安客服擔保中心審查資料并給與擔保,根據項目不同收取一定的擔保費用。經過擔保的項目由陸金所打包放在網站上。投資人無法看到項目的詳細信息,只能看到收益率等信息,需要選擇打包后的產品后再簽署空白合同進行投資。
陸金所的線下審核利用了平安多年來開展綜合金融的行業經驗,基本依賴于平安擔保的線下審核機制,并且,平安擔保對項目進行擔保。
陸金所對借款者的收費分為利息和擔保費兩種,其中利息是給借款者的,平臺通過擔保公司收取擔保費盈利,擔保費用可能在3%-10%之間
陸金所模式的優點是擁有強大的擔保,容易吸引投資者,并降低給投資者利率,使得平臺收益頗豐。缺點是線下成本較高,風險均由平安擔保承擔,一旦出現問題企業損失巨大。
4.合作模式(代表企業:開鑫貸)
線上擔保模式的運營模式是平臺公司通過和小貸(擔保)公司合作,將合作方的項目放到平臺上,并由合作方進行擔保,平臺本身不承擔風險,僅負責吸納投資者。同時,平臺還通過自身吸引項目,并將項目推薦給合作方。
開鑫貸的操作流程是由開鑫貸平臺選擇合適的小貸公司,將小貸公司的業務搬至線上,并由小貸公司提供擔保、貸前調查、貸后跟蹤、貸款擔保等服務。線上業務以真實項目展示,供投資人選擇,并提供撮合配對、簽訂合同和資金劃付等服務。同時,平臺也吸引資金需求者,可以在網站發布信息,并在線下由擔保公司審核提供擔保后,在平臺上發出融資需求。
開鑫貸對風險控制嚴格,首先開鑫貸根據江蘇省金融辦監管評級,選取A級以上(實際為AA級),實力雄厚、經營規范、風險控制嚴格的小貸公司作為開鑫貸業務的擔保機構,進行風險調查和提供擔保。江蘇省入榜全國500強的49家企業中有24家成為小貸公司主發起人;全省民營100強企業有近60家參股小貸公司。小貸公司股東絕大多數為當地知名企業和納稅大戶。第二,開鑫貸嚴格控制項目選擇,開鑫貸積極促進社會閑散資金與中小微企業及“三農”客戶有序、安全對接,滿足社會對資金的多元化需求的同時,促進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發展。網站嚴格控制利率水平,系統設定利率范圍為8%-12%合理規范民間資金借貸行為,杜絕高利貸現象,同時,開鑫貸平臺規定最高借款額為300萬,平臺上借入人和借出人直接簽約,并限定單筆借款借出人數不超過20人。第三,開鑫貸擔保采用屬地原則,即由借入人屬地小貸公司進行貸款調查和提供擔保,利于充分掌握借入人的風險狀況,最大限度保證借出人的資金安全。最后,開鑫貸對每家合作的小貸公司都需要交納一筆保證金,用于二次保障投資者利益。
開鑫貸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分享投資收益,分享投資者10%的投資收益,其他為極少的項目服務費用。
開鑫貸的優點是:前期投入小,獲利較快,平臺風險低。缺點是對公司實力要求高,須有能力調動多方資源,使得各方參與,對合作者需要有所了解。
開展P2P業務的政策及法律風險
P2P網貸平臺當前最大的風險是政策風險,其他風險都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測從而規避的,但政策風險卻不能。P2P網貸作為新生事物,其最初的監管還是一片空白。2013年11月25日,由銀監會牽頭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網絡借貸與民間借貸、農業專業合作社、私募股權領域非法集資等一同被列為須高度關注的六大風險領域。央行對“以開展P2P網絡借貸業務為名實施非法集資行為”作了較為清晰的界定:P2P要合理設定其業務邊界,劃出紅線,明確平臺的中介性質,明確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不能實施集資詐騙。具體的三類風險包括:
1.設立資金池
資金池業務涉及吸收公眾存款資金池的好處是使現金流的流入流出更加像理財產品,方便客戶,同時也便于平臺管理,并掩蓋單一風險。判斷P2P是否涉及資金池,就是要看投資人放款的資金是否流進了P2P平臺,看平臺是不是點對點的撮合中介。如果平臺參與了交易,歸集資金進行再匹配,同時提供擔保,這個過程中就會造成信息、債權和資金的錯配。可以認為設立了資金池。
2.非法集資
央行規定的第二類風險是指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經營者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又稱為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于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高利貸出賺取利差。
3.龐式騙局
龐式騙局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拆東墻補西墻,空手套白狼。P2P的龐氏騙局主要是設立網站的動機不純,純屬為了騙錢而成立的網站。P2P龐氏騙局甚至沒有拆東墻補西墻的過程,最快出現上線3天即跑路的網站。
同時,P2P也面臨著一些法律風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風險。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如下規定: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向社會公開宣傳”,包括以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傳播吸收資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資金的信息向社會公眾擴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能夠及時退繳上述費用的,可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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