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包括信托在內的“影子銀行”的大規模擴張和經濟增長的放緩,償付風險已經開始出現。在銀行融資和資本市場融資困難的情況下,信托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途徑,尤其是地方投融資平臺和礦產項目及房地企業。信托的融資成本相對較高,如果項目收益達不到預期,或運行出現風險,則可能成為不良資產。
根據2012年8月中國銀監會擬定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信托公司不良資產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信托公司不良資產是指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開展業務或因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形成的不良債權。主要包括六類形式:其一,信托公司以自有資金開展業務產生的不良債權;其二,信托公司開展信托貸款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其三,信托公司開展特定資產收益權類信托計劃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第四,信托公司開展附回購條款的股權投資類信托計劃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第五,信托公司設立結構化信托計劃,優先受益人以現金認購優先收益權,劣后受益人以其持有的債權資產認購劣后收益權,由于債務人未按期履行償付業務,信托公司通過處分上述債權財產而形成的不良債權;第六,信托公司開展其他業務所形成的不良債權。上述六類不良信托資產中,第一類與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相似,屬于資產管理公司核心業務。其他五類特別是權益類信托產生的不良資產,與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有著很明顯區別。
近年來信托業投資于基礎設施、能源交通、礦產資源、房地產以及關系國計民生重點行業的信托資金累計占比超過信托業全部投融資總額的80%以上。資金投向涉及國家統計局行業分類標準的12個行業,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50%以上。信托融資增長最快和最大規模的領域是房地產和基礎設施行業(政信合作)。
截至2013年底,信托公司信托資產總規模為10.91萬億元,與上年7.47萬億元相比,同比增長46%。這是信托資產規模自2009年以來,連續5年實現超過45%的增長,成為僅次于銀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門。在行業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不良資產的風險和數額也在累積。
隨著房地產行業的增長放緩和產業結構調整及信托兌付高峰的到來,相關信托計劃近年來已經開始出現多項兌付違約案例,問題項目的總金額也在上升。這些個案所涉金額相對于十萬億元的規模而言,不良比率還是非常低,但以目前的形勢來看,風險不容小視。自去年底以來,已出現吉林信托“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中誠信托“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等案例。今年年初,杭州金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浙江興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倒閉及房地產市場放緩,以礦產和房產為主要對象的信托違約可能會爆發。
一般來說,在經濟緊縮,流動性降低之后,信托的兌付風險也就隨之而來。面對兌付危機,由于存在“剛性兌付”的潛規則,信托公司往往會在項目運行中采取一些方式轉移風險。例如,通過“募新還舊”展期對付,或是依賴信托公司股東等重要關聯方或資產管理公司接盤,或是用資金池來托盤或兜底。在完成保底之后,抵押資產可能會留在信托公司手中,轉為不良資產。沒有違約或風險的市場,就是一個扭曲的、不正常的市場。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改革導向之下,“剛性兌付”不可能持續。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本文為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研究中心蔣學偉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