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并購:化解產能過剩的市場化手段
由于退出壁壘的存在,企業一般不會自行退出,更多的退出是通過兼并收購來實現的,其中包括:行業內企業的整合性并購和行業外企業的進入性并購。從本質上說,產業并購是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是資本由低效配置向高效配置流動的過程。產業并購,在不占用、不犧牲新增資源的同時,能夠降低資源消耗、提高生產要素使用效率,是盤活盤優存量資源的重要工具。
一般來說,成功的產業并購對并購雙方均具有積極意義:
對并購方企業而言,借助兼并收購這項工具,可以快速完成外延式擴張。產業并購在模式上可分為兩類:橫向并購和縱向并購。就橫向并購,產業并購可以幫助并購方企業借助同行業內被并購方企業的產能、資源、品牌及渠道,實現規模有序擴張,做大做強,快速進入新區域市場;另一方面,橫向并購也能夠有效的減少市場競爭者數量,減輕無序或惡性競爭,特別有利于剩余競爭者調節產能,緩解市場供需失衡狀況,對化解產能、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就縱向并購,產業并購有助于并購方企業延伸產業鏈,實現產業鏈上的價值最大化,在原材料獲取或經銷商議價方面,培育整體競爭優勢;此外,縱向并購對于并購產業鏈前后端企業的另一項重要意義,就在于可在系統范圍內、根據市場供求同時配套調整上下游企業間的產能,避免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市場滯后性。
對被并購方企業而言,產業并購可以緩解企業的經營壓力,提升現有資源的利用效率。過剩產能行業普遍存在需求萎縮、預期偏淡、融資受限、盈利微薄或虧損等多項問題;進行產業并購,通過并購方企業的資金融入及成熟管理經驗的輸入,從業務、人力資源、文化、財務等多方面整合,發揮協同效應,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促進市值提升,從而形成財富效應和并購效率的良性循環。
在需求退減的宏觀環境下,企業和資產價值因市場萎縮而減值,企業一方面希望通過規模效應降低成本或加速轉型提升品質;一方面又面臨政策監管壓力和資金融入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選擇產業并購促進產能整合、化解過剩產能,有著現實的意義:
首先,我國產能過剩行業缺乏領軍企業,各地區分而治之,市場區域化的被隔離,沒有形成由優強企業主導的產業發展格局,是導致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嚴重的重要原因。產業并購,以國內現有優質企業、產業龍頭企業為依托,進行行業內部或上下游間的整合,通過并購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來化解產能過剩矛盾。
其次,產能過剩行業具有初期投入大、人員負擔重的特點。一刀切式的淘汰,是對基礎投入的嚴重浪費,同時大量職工的再安置,也關系到地區社會穩定。產業并購,并購方可通過資源及管理的輸入,提升被并購方的經營管理效率,將被并購方基礎投入的損失以及人員安置的消耗降至最低。
此外,政策環境和融資環境的變化也限制了過剩行業中中小企業的成長。《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而過剩產能行業,具有明顯的規模效應特點;行業中的中小型企業,發展空間有限,難以分享這一規模紅利;而銀監會明確要求銀行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產能項目,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更對中小企業維持持續發展的資金鏈提出了考驗。產業并購,以優勢企業整合弱勢企業,有助于突破弱勢企業在資金、資源及渠道上的發展瓶頸,有利于并購后的做大做強。
針對我國經濟運行特點,近年來中央對資本市場促進實體經濟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規模化和集約化經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十二五”期間,多項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為產能過剩行業的落后產能淘汰及產業結構升級,擬定了清晰的并購重組框架。
產業并購的關鍵因素
1.產業并購應充分尊重企業意愿
產業并購應當是出于企業發展的需要,將人財物、管理體系等通過市場化行為進行有效重組。但目前針對產能過剩五大行業的并購重組,大部分不是由企業自發進行,而是由行政權力進行主導的。但此類行政性并購往往效果不佳:地方政府推動并購的著眼點是單個企業的做大做強,而不是競爭力的提升;并購重組變質為債務合并,原本資金鏈緊張的并購方,在行政施壓下收購某產能過剩企業,拋出真金白銀,更加劇了自身壓力。所以,從行政性并購向市場化并購過渡,是未來通過產業并購化解產能過剩的關鍵,引入民營資本,以市場對效率的追逐來規避行政行為的盲目性。企業根據自身戰略需求進行市場化的外延擴張,才是優化企業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
2.產業并購應注重并購后實質性整合
產業并購協同效應的發揮,需要實質性的整合作為配套。并購整合存在兩大誤區:一是并購重組只重規模、不重實質,并購完成后僅僅是整體規模有所擴張,雙方在資源及渠道利用上,并未發揮協同;二是并購方對被并購方的掠奪式整合,不從長遠發展角度出發,對被并購方的資產及上市地位進行擠占搶奪。兩類誤區均是致使并購后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最終導致失敗的根源。而實質性的整合,則包括:業務流程整合、人員整合、企業文化整合和產供銷渠道整合,并購雙方在目標達成一致、積極應對融合后,才能取得“1+1>2”的并購效果,此時并購雙方才可以共享新增價值,實現雙贏的局面。
3.產業并購可借力資本市場進行運作
產業并購的完整運作,與資本市場密不可分。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入并購所需資金,并以資本運營為杠桿進行兼并收購,取得產業整合的控制權,從而實現對整個產業整合的目的。
目前,產業并購中,融資活動的常用工具包括:銀行貸款、增發、配股等,發行企業債、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借助產業并購基金等融資方式也更廣泛的被應用。《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在政策上也對產能過剩行業的并購融資,給予了支持,包括:鼓勵商業銀行對整合過剩產能的企業,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并購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可延長至7年;提倡大力發展各類機構投資,鼓勵創新基金品種,開拓企業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未來,就化解產能過剩進行的并購,其融資渠道的拓寬以及支付方式的豐富,將會是必然。
針對此次產能過剩,中央提出“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整治思路。產業并購,作為整合思路下的重要手段,與拓展國內市場、實施“走出去”戰略、淘汰落后產能等協同配合,最終目的在于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可以預見,在化解產能過剩的道路上,推進產業并購的市場化方式將會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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