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穆迪評級公司發布報告,維持中國主權信用評級不變,但將評級展望由“穩定”調整為“負面”,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當日,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就該問題答記者問,從中國經濟發展的韌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可控等方面,作出官方回應。筆者認同財政部的觀點,在此,僅結合該事件談一談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化解和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的未來趨勢。
一、我國債務風險有多大?
國際評級公司高度關注地方債務風險。財政部回應“地方政府違法違規無序舉債的蔓延擴張態勢得到初步遏制”,政府法定負債率低于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
政府法定債務方面。2022年末,地方政府法定債務余額35.1萬億元,中央政府債務余額25.9萬億元,全國政府債務總計61萬億元。2022年我國GDP為121.02萬億元,全國政府法定負債率(政府債務余額與GDP之比)為50.4%,低于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也低于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也就是說,我國的法定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方面。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主要包括2018年由各地方政府統計上報,納入財政部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臺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不規范的PPP項目、不合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明股實債的政府基金等需要政府財政償還的支出;以及地方融資平臺和事業單位負債中,用于公益性項目建設,需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2022年底,財政部長劉昆發表署名文章,明確我國地方隱性債務減少1/3以上,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今后化債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隱性債務問題是我國政府債務風險化解的重中之重。按照2018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的要求,我國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化債期限為10年,也就是說,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將于2028年全部實現清零。
投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方面。2022年,地方國有企業資產總額230.1萬億元、負債總額145.0萬億元、國有資本權益72.9萬億元,平均資產負債率63.0%。近年來,我國地方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逐步攀升,客觀上反映出,我國地方國有企業過去三年的杠桿率有所增加,債務負擔也較為嚴重,尤其是投融資平臺公司。目前,中央陸續出臺了相關政策,通過一系列措施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分類治理。
二、化債核心在于金融支持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首次提出“一攬子化債方案”,開啟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投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多樣式化解工作,如發行特殊再融資債券、盤活存量國有資產等,但其核心在于: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化解工作。
我國政府債務呈現不均衡的分布狀態。一方面,中央與地方相較,中央政府債務負擔較輕。另一方面,不同地區之間,大部分地方政府債務集中于經濟基礎較好、發展勢頭強勁的省份,有能力自行化解債務。
難點在于債務高風險地區化債上。對于少數債務負擔相對較重地區,需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參與,按照依法合規、平等協商的原則,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風險。地方政府則明確擔起化債主體責任,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健全債務風險防范長效機制,方有望實現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正如財政部回應中所言,我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制度體系已經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處置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各地尤其是債務高風險地區,應加強金融支持債務風險化解工作。
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召開的金融機構座談會也要求金融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精神,配合地方政府穩妥化解存量、嚴格控制新增。且與以往金融會議不同,此次會議重點強調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表明中央在加強地方政府債務化解的同時,開始對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化解發力。
未來各金融機構應分類施策,與各融資平臺開展平等協商,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協商化債。通過展期、借新還舊、置換等方式,延長融資期限,合理降低成本,確保金融支持地方債務風險化解工作落實落細。
必要時對債務負擔相對較重地區提供應急流動性支持,同時支持地方政府通過并購重組、注入資產等方式,逐步剝離融資平臺政府融資功能,轉型為市場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