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兩會,一萬九千字的政府報告中76次提到“改革”,8次提到“國有企業”,涉及國企改革的篇幅之大,“干貨”和“實招”之多,在近年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并不多見。篇幅背后反映的是2016年政府大力推進國企改革的決心,國企改革向縱深發展的態勢已非常明確。
自2015年9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以來,與《指導意見》配套的11個文件相繼印發,其他相關配套文件也基本成熟,“1+N”文件體系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今年2月,國資委以央企為重點的“十項改革試點”落實計劃全面展開。隨著改革的文件體系基本形成,國企改革在2016年將迎來政策落實年。本次政府工作報告針對國資國企改革的態度也再次呼應了政策文件體系的要求。
從報告中看出,圍繞提質增效這一核心目標,加大國有企業重組整合力度;加快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建過程,優化國有資本結構布局;抓好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規范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落實監事會監督職權,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降低重點領域準入門檻,推進混改試點工作,或將成為國企改革下一步重點。
國有企業、農村、投融資、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有序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正在顯現。
“有序推進”、“成效正在顯現”,這是對前一階段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和成果的充分肯定。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一次開啟國有企業“全面市場化”的改革階段。從央企啟動“四項改革”試點,到《指導意見》和“1+N”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再到“十項改革試點”落實計劃的全面展開,本輪國資國企改革動力強勁,頂層制度準備充足。
采取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措施,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
2015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在國企領域部署供給側改革,明確提出,要對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采取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處置“僵尸企業”,到2017年末實現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又一次強調“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持續增長動力”,并將其列入2016年重點部署的八項工作,明顯是要倒逼國企改革 “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對經營性虧損央企,既限定了“出清”時間,又給出了“復活”的政策出口與路徑。未來兼并重組必將成為國企改革發展的中心樞紐,這一過程需要克服的障礙和困難很多,要想真正發揮出兼并重組帶來的預期產業效應,關鍵在于建立公開公平的規則,合理完善的企業選擇、進入和退出機制。
完善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于職工分流安置。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讓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
供給側改革要求“壓縮產能”、“兼并重組”、“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未來相關行業的國企必然面臨大量裁減冗員的問題。國企工人轉崗、分流或下崗待業等問題亟待解決。
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于職工分流、歷史遺留問題僅籠統地提到“多渠道解決企業辦社會負擔和歷史遺留問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本次報告中“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于職工分流安置”則給出了具體的財政預算。中央層面劃撥轉專門款項,為國有企業積極主動地解決此項工作免除了后顧之憂。
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今明兩年,要以改革促發展,堅決打好國有企業提質增效攻堅戰。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提法是“深化國企國資改革”,重點在于“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而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提法變為“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并上升到“提質增效攻堅戰”層面,充分說明了國企改革已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今明兩年”明確了國企改革的時限要求,“提質增效”點出了改革矯正原有要素配置不合理問題的最終目的和推進國企改革的使命,“結構調整”和“三批”可以看出,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央企重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地方國資國企改革將會順序展開。國企改革也將成為破解當下經濟困局的重要手段,從根本上促進經濟結構轉型與健康發展,成為“十三五”期間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與活力。
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等試點。深化企業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與市場化選任方式相適應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
與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籠統提法相比,本次報告方向更明確,措施更具體。“股權多元化”成為重點和主攻方向,外界詬病的國企內“一股獨大”局面將有望改善。曾被市場高度關注的國有企業員工持股,去年并未寫入報告。而本次報告中,“員工持股”作為混改的一種方式被明確提出,預示股權激勵、員工持股將或有實質性推進。
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只提出“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打造市場化運作平臺,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本次報告中,不僅從產權改革領域再次強調“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并明確“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是首次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出現,是重視基層首創精神的體現,也將成為今后政府工作新的著力點。地方國企是實體經濟重要載體,自然是本次改革的關鍵所在。國企改革將在2016年迎來政策落實年,下一步地方國企以市場化為主導的改革,將進入全面加速期。
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大幅放寬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等領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鼓勵民營企業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在項目核準、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視同仁。
一直以來,“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行業都是國有資本集中的重點領域,也經常被劃入“壟斷企業”的范圍。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僅點到“加快電力、油氣等體制改革。”本次報告則提出了“大幅放寬”、“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鼓勵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等明確支持性字眼,意味著原本門檻較高的行業將逐步向非國有資本敞開。國企混改領域也將在2016年后實現較大突破。
2015年9月,《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出臺,釋放了關于國企混改的“信號”,提出,引導國有企業首先在子公司層面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國資委即將開展的“十項改革試點”中,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壟斷領域將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通過引入非國有資本多元化投資,形成有利于參與市場競爭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有效放大國有資本的帶動力和影響力,從而促進實體經濟的良性發展。
國企改革任重道遠
在頂層方案體現出的大方向和原則指導下,各地也陸續釋放出國企改革信號,重組整合、混改、資產證券化等已成為各省國企改革的重點目標和任務。上海、廣東、重慶、山東、北京、湖南、江西多地對提高資產證券化水平、資產整合、兼并重組均出臺了明確的鼓勵政策。國企改革孕育的嶄新管理模式與公司形式,必將激發出新一輪改革活力。
國企改革任重道遠,需要解決的問題仍有很多。國企“從管人管亊管資本”轉變到只“管資本”的改革效果仍需檢驗。簡政放權,放寬準入,在項目核準、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視同仁等政策有待實質性突破。高管限薪、股權激勵、雙軌制運行等舉措存在激化企業內部沖突的可能,而員工持股很有可能只是有限而非普適。沿襲漸進式改革的路徑模式,地方政策落地與企業對接仍有待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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