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青島地鐵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選擇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作為1號線PPP項目社會投資人;9月貴陽地鐵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貴陽祥山綠色城市發展基金(有限合伙)和交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聯合體作為貴陽2號線一期PPP項目社會投資人。
對于青島、貴陽己具備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能力和運營能力的公司,這一選擇不失是對其短板的解決方案,但是在招標結果中沒有體現專業社會資本方的直接參與,被質疑有違PPP,對于金融機構作為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看看業內專家是如何看待的。
@譚志國 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總體來看經過經過三年的制度化建設和實踐經驗積累,PPP在中國的頂層設計、組織保障加速推進, PPP市場各參與方的參與能力迅猛增長,發展勢頭空前強勁。但是地方為推進PPP項目落地采取的做法是否規范,在實踐中地方的融資訴求的趨勢很難改變,一定程度上已經超出PPP項目的本意了,金融屬性太強,有的項目是投資運營商中標的,擔心這類項目的社會資本運營商把風險轉嫁給金融機構,這并不是PPP的本意。行業要持續健康發展就得要有序競爭。警惕H行業中的無序競爭,低價拿到項目,向辦法讓政府提高價格和回報率的現象。PPP項目不是短期行為,投資人,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間應該都是有序競爭,為避免項目不能執行到底埋下隱患。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 吳亞平
PPP項目所需的資金量大、周期長,對社會資本的資金籌集能力提出了極大的考驗,融資難依舊是推動PPP發展的關鍵因素。擔心金融機構作為社會資本專業性不足,難以有效識別和有效分配全生命周期的風險,難以通過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構建投資回報機制和提高效率。
@周蘭萍 上海中倫律師事務所
從風險管理看,從發起至運營前的階段是PPP項目風險最大的階段,前期審批手續辦理、投融資、工程建設、技術團隊組建和協調磨合等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對社會資本方的挑戰最大,綜合能力要求也較高。非專業的社會資本方欠缺經驗,很難識別、管理和控制相應風險,容易造成盲目中標,之后發生較多爭議糾紛的問題。因此,純粹由金融機構作為單一社會資本先行中標PPP項目,再尋求專業投資方的模式,不是一種值得推薦的模式。
@ 王勇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機構對于PPP項目的建設、管理、運營等經驗欠缺。金融機構在作為社會資本直接時可以聯合具有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優勢的社會資本,與政府簽訂三方合作協議,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參與PPP項目。同時,在合同設計時要避免保底承諾、明股實債、到期回購等條款的設定。實踐中有些地方為了解決存量項目、降低融資成本,引入金融機構作為社會資本方,進行債務置換,雖是一種創新,但是PPP的精神不相符。
結論:我國PPP模式總體仍屬于新生事物。金融機構參與PPP,就需及時、動態、準確把握PPP的新型需求,并針對性改造、變革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如金融機構以提供貸款等間接方式參與PPP,就需結合流動性、風險性、盈利性要求,設計全新的融資產品和流程。尤其是在風險防控方面,就不能再使用過去的套路,過多依賴財政擔保或兜底,而需要用更加市場化的方式。若以社會資本方直接參與,則還需在前期設計、中期開發、后期運維、現金管理等各個流程和環節體現創新能力。這也是應對流動性、盈利性、風險性挑戰的重要途徑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