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2月18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關于實施“融資暢通工程” 優化營商環境 進一步支持上海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提出暢通融資渠道,提升金融服務可得性,優化融資方式,提升金融服務便捷性,聚焦服務實體經濟,提升金融服務戰略性,推進通力合作,提升金融服務安全性,主動服務社會,提升金融服務人民性五方面共十六條舉措。
全文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關于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優化營商環境
進一步支持上海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上海市營商環境7.0行動方案,全方位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開展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形成金融服務閉環機制,持續推進“最佳金融生態、最優金融服務”建設,進一步提升上海營商環境國際影響力,支持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暢通融資渠道,提升金融服務可得性
(一)保持普惠貸款增量擴面提質增效。繼續做好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金融服務工作,進一步支持青年和婦女等人群創業就業,打通融資卡點、堵點,構建多維度金融服務暢通渠道。2024年上海普惠型小微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力爭年末貸款余額突破1.3萬億元,貸款戶數高于上年末。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擔保類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動產質押融資等非抵押類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
(二)大力推進首貸戶培育工程。持續推進首貸戶“千企萬戶”工程,探索“無貸戶—首貸戶—伙伴客戶”遞進式金融服務路徑,提升首貸戶精準獲客能力。建立首貸戶企業信息庫,完善首貸戶授信管理機制和考核激勵等措施,構建多維度支持保障首貸戶精細化管理和培育體系,加快由無貸戶向有貸戶的有效轉化提升。2024年力爭全市首貸戶新增2萬戶以上。
(三)完善伙伴銀行(保險)特色機制。持續開展“走萬企 提信心 優服務”活動,建立健全“萬企千億”和“伙伴銀行(保險)”工作機制。擴容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構建“信貸+”即包含儲蓄、結算、理財、財務咨詢的綜合金融服務模式,成為小微企業成長的伙伴。培育“政府、銀保、行業、園區、企業”長期戰略合作關系,伙伴銀行帶頭與保險、證券、基金、專業投資機構,以及政府部門、高校、園區等開展常態化交流合作,提供創業孵化、信貸融資、創投服務、產業對接等全生命周期綜合服務。
(四)建立健全紓困解難長效機制。聚焦保就業、保市場、保民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構建中小微企業“紓困融資”長效工作機制,通過發放應急貸款、加大利息費用減免、推進信用記錄修復、對受損客戶加快理賠、延后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幫助困難企業和個人渡過難關。力爭2024年全市累計投放紓困融資5000億元以上。
(五)多措并舉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鼓勵加大政策性、開發性轉貸款合作額度,擴大合作機構范圍。用足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引導擴大普惠金融業務覆蓋面。完善科學定價機制,穩定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預期。加強合作機構管理,規范合作行為,實行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機制。建立綜合融資成本監測機制,嚴禁第三方合作機構以金融機構名義向消費者收取費用。鼓勵減免開戶、結算等方面費用,最大限度減費讓利,降低市場主體金融服務綜合成本。
二、優化融資方式,提升金融服務便捷性
(六)建立融資對接服務機制。用好創新型中小企業、集群重點企業、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業、中小微外貿企業、民營企業名錄、稅務評級A/B類企業等名單,建立企業金融需求表、金融政策表和創新產品表,扎實開展金融對接服務,最大程度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中間環節和中間費用。加大與經信委、商務委、科委、農委等市場主體牽頭管理部門以及各類商會協會溝通對接,主動靠前響應企業需求,暢通金融服務渠道。
(七)持續優化續貸機制。按照零門檻申請、零費用辦理、零周期續貸的“三零原則”,持續構建“無縫續貸”長效機制,穩定企業融資預期,降低綜合融資成本。以提高小微企業滿意度為導向,切實加大“無還本續貸”力度,鼓勵采用年審制中期流貸和隨借隨還等方式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供需匹配性。力爭2024年上海無縫續貸累計投放超1萬億元,銀行機構辦貸續貸效率明顯提升。
(八)搭建金融數字平臺。試點搭建普惠金融數字化綜合服務平臺,打造集金融供需對接、消費者權益維護、政策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金融基礎設施平臺,提高金融獲得便利度。推進“上海保險碼”平臺與醫保等部門對接和合作,發揮數據互聯互通橋梁作用,豐富保險產品供給,優化服務流程,探索建設更多有特色有亮點有粘性的功能,推動數字保險平臺高質量發展。2024年力爭上海“保險碼”平臺普惠保險產品新增風險保額2000億元以上。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好內外部平臺信息資源,強化自身數據能力建設,綜合運用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扎實推進數字化轉型,建設數字化運營服務體系和數字金融服務生態。
三、聚焦服務實體經濟,提升金融服務戰略性
(九)深化產融對接,打造供應鏈金融示范區。制定上海金融業建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行動方案,圍繞總部經濟建設,梳理重點產業鏈清單,培育供應鏈金融試點機構,完善供應鏈金融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加強金融科技賦能,打造供應鏈生態圈,服務產業鏈升級。加強境內外貿易供應鏈金融服務,擴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大政策性承保支持力度,優化承保和理賠條件,服務國際貿易中心建設。2024年力爭實現上海重要產業鏈金融服務全覆蓋,服務鏈上小微企業2.5萬戶以上。
(十)深化專業專營,建設科技金融示范區。貫徹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的通知》以及《上海銀行業保險業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行動方案(2022-2025年)》,實施上海銀行業科技支行梯度培育,2024年新增10家以上科技支行,深化科技金融專業化發展。鼓勵和支持科技型企業變知產為資產,提升知識產權自主評價及運用能力,培育標桿服務機構,建設國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領先區域。提升科技保險服務質效,持續推進臨港科創保險引領區建設,深化科技保險風險補償機制試點,推動集共體、科技企業創業責任保險、生物醫藥責任保險提質擴面。深化金融租賃SPV集成電路設備租賃業務試點。通過構建“股貸債保”聯動的金融服務支撐體系,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以金融活水賦能科創中心建設。2024年上海力爭科技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5%以上,突破1.5萬億元,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余額達到200億元左右。
(十一)深化方案落實,加力綠色金融發展。貫徹落實《上海銀行業保險業“十四五”期間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服務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的行動方案》,助力上海形成國際一流綠色金融發展環境。鼓勵和支持設立綠色(分)支行,形成一批綠色金融行業標桿。創新開發基于碳普惠減排量的各類金融服務,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綠色制造、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等轉型活動領域的金融支持,推動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協同互補。上海轄內法人金融機構應主動開展ESG信息披露,提升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管理能力。推進浦東新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機制落地建設,構建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2024年力爭全市綠色信貸余額突破1.5萬億元。
四、推進通力合作,提升金融服務安全性
(十二)構建普惠保險發展機制。深化小微企業保險產品創新,探索打造上海版小微企業保險方案,以點帶面推動普惠保險發展。深化銀保合作機制,完善“政府+銀行+保險”合作模式,構建合理的風險共擔與利益分配機制,優化業務流程,改善融資服務。持續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4年力爭上海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實現保費收入10億元左右。積極發展“滬惠保”、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購買商業健康險、長期護理保險等政保合作項目,推進個人稅優健康險試點改革,持續加大健康、養老、保障等多層次普惠保險產品開發和供給,切實提升民生領域保險保障能力。2024年上海力爭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購買商業健康險保單件數達到10萬件以上。
(十三)深化銀擔合作機制。各銀行要與市、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深化銀擔合作,下沉客戶對象,將更多的中小微企業納入銀擔合作的范圍。已經開展銀擔合作的銀行要完善批量化、批次化擔保業務模式與流程,提高擔保貸款的發放效率,推動銀擔合作業務增量擴面,力爭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年內有較大幅度增長。尚未加入銀擔合作機制的銀行,要主動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溝通,在自主協商的原則下盡快開展合作,用足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紅利,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力度。
(十四)切實加大非法金融活動打擊力度。深化不法貸款中介治理工作質效,形成正確的經營導向,強化業務全流程管理。探索制定維護市場秩序、打擊金融違法犯罪的機制要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實現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在先、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工作目標。深化“講合規、夯基礎、保平安”案防專項行動成效,保持案防高壓態勢,加強員工教育和行為排查,建立從業人員行為管控長效機制。
五、主動服務社會,提升金融服務人民性
(十五)以黨建為引領,強化金融服務的主體責任。各金融機構黨委要進一步強化黨建引領,提高政治站位,堅守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和屬地社會責任,深刻認識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發揮金融系統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同級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職責,合力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高質量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十六)綜合賦能企業成長,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推動金融走出銀行保險網點,廣泛融入企業經營、創業創新、金融教育、社會治理等各種場景,變“被動式”服務為“能動式”融合。配合政府做好營商環境建設,將銀行保險網點改造為政府辦事渠道的補充,提供企業開辦、執照打印、納稅申報等政務服務及其他公共服務,提升用戶體驗。積極為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扶貧對象、婦女兒童、涉農群體等開展金融教育,提升金融知識普及程度和消費者金融素養,宣傳金融安全,促進金融健康。鼓勵金融機構將自身經營生態延伸到社會治理體系中,利用銀行保險物理網點優勢,向戶外工作者等社會公眾提供休息、如廁、喝水、應急充電等便民惠民服務,為城市和城市工作者傳遞溫情。
在滬各金融機構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全面統籌協調推進金融“五篇大文章”為方向,以深度服務上海“五個中心”建設為聚焦,堅守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深刻認識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做好“融資暢通工程”、改進金融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將建立配套工作機制,在年度監管評級、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服務實體經濟評價、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等工作中,充分考慮上述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確保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