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統一的數據資產標準和制度建設、數據資產相關服務、數據資產管理和運營平臺等項目實施。統籌運用財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多方面政策工具,加大對數據資產開發利用、數據資產管理運營的基礎設施、試點試驗區等扶持力度,鼓勵產學研協作,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向數據資產領域。
《指導意見》指出,暢通數據資產收益分配機制。完善數據資產收益分配與再分配機制。按照“誰投入、誰貢獻、誰受益”原則,依法依規維護各相關主體數據資產權益。
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治理投入和收益分配機制,通過公共數據資產運營公司對公共數據資產進行專業化運營,推動公共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和價值實現。
探索公共數據資產收益按授權許可約定向提供方等進行比例分成,保障公共數據資產提供方享有收益的權利。在推進有條件有償使用過程中,不得影響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相關方要依法依規采取合理措施獲取收益,避免向社會公眾轉嫁不合理成本。公共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依法納稅并按國家規定上繳相關收益,由國家財政依法依規納入預算管理。
《指導意見》稱,總體目標為構建“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多方共建”的數據資產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數據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拓展應用場景,不斷提升和豐富數據資產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推進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以及合規化、標準化、增值化。通過加強和規范公共數據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探索公共數據資產應用機制,促進公共數據資產高質量供給,有效釋放公共數據價值,為賦能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升級,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撐。
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時指出,針對當前數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指導意見》明確,要以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紅利、充分釋放數據資產價值為目標,以推動數據資產合規高效流通使用為主線,有序推進數據資產化,加強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更好發揮數據資產價值。
《指導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實施保障等三方面十八條內容。
一是明確工作原則,即堅持確保安全與合規利用相結合、堅持權利分置與賦能增值相結合、堅持分類分級與平等保護相結合、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堅持創新方式與試點先行相結合。
二是確定主要任務,包括依法合規管理數據資產、明晰數據資產權責關系、完善數據資產相關標準、加強數據資產使用管理、穩妥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健全數據資產價值評估體系、暢通數據資產收益分配機制、規范數據資產銷毀處置、強化數據資產過程監測、加強數據資產應急管理、完善數據資產信息披露和報告、嚴防數據資產價值應用風險等12方面內容。特別對具有國有屬性的公共數據資產管理作出針對性規定,更好對相關主體管好用好公共數據資產提供政策指導。
三是強化實施保障,包括加強組織實施、加大政策支持、積極鼓勵試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