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以下簡稱“促進法”),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促進法》明確,鼓勵和支持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保障鄉村發展能源需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管護城鄉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保障鄉村發展能源需求,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隨著近些年國內光伏產業的迅速崛起,為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解決用電問題提供了重要支撐,同時,我國戶用光伏從2013年的0.42元/度電的補貼政策到今年0.03元/度電的最后一年財政補貼,已經實施了8年的時間。
以北京為例,2018年3月底,北京市印發《“陽光富民工程”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主要幫扶范圍是低收入農戶、低收入村和鄉鎮。低收入農戶財政資金直接補貼的每戶裝機容量不超過5千瓦;低收入村和鄉鎮財政資金直接補貼的每村和每鄉鎮的裝機容量不超過100千瓦。
弘達光伏創始人劉繼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光伏行業為我國農村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解決了很多無電地區的用電問題,比如在西部無電地區安裝的數十萬套光伏系統。
光伏扶貧項目為農村數百萬戶貧困戶增加了一項穩定收入。比如在山東、河北等地區的農村,由于光照條件好,前幾年組件價格低的時候,20kW的光伏項目每年能增加1.2萬元左右的電費收益,大約5-6年的時間就能收回投資成本。
同時,我國農村地區對于光伏產業的普及程度和市場需求也在逐年提高。
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總裁祁海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戶用光伏領域的商業模式、銷售渠道、安裝隊伍培養以及金融配套政策等都已基本成型,主要分為三種商業模式。
第一種,居民自己投資,5年左右回本,可以享受20年的發電收益(例如自投資10萬元,每年收入2萬左右,考慮到光伏發電效率衰減,每年接近2萬元,連續20年的收入,也被稱為“光伏養老”)。
第二種,光伏EPC企業租用老百姓的屋頂,根據裝機容量(屋頂面積)每年支付租金,普遍在500元-2000元不等。
第三種,光伏EPC公司引入金融機構貸款模式,可以每年用光伏發電收益還貸款或者居民不出錢,只提供屋頂,8年后光伏電站免費給居民。
據祁海珅介紹,戶用光伏市場目前是一片巨大的藍海,根據農村可利用屋頂測算,至少還有30多倍的增長空間。2020年戶用光伏安裝了10.1GW,而2019年是5.3GW,預計2021年戶用光伏會達到15GW的新增裝機容量,同比增長約50%,占比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從去年的近21%提升到25%左右。
“而在國家政策方面,最初電網公司要求從變壓器臺區容量的20%給到光伏發電裝機配額,到現在可以100%的容量配額甚至更多,給予了戶用光伏很大支持。雖然農村戶用光伏屋頂比較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給專業運維帶來了一些挑戰,但也是培養運維人員本地化的機會,相信未來有了規模效益,運維成本也會隨之降低。”祁海珅說。
此外,隨著我國戶用光伏工作的持續推進,光伏產業鏈上的上市公司也迎來了不小的業績增長。
東方財富Choice金融終端數據顯示,A股光伏設備板塊(按申萬行業分類,下同)34家上市公司,2021年首季度實現凈利潤合計約67.75億元,同比增長74.39%。
西部證券方面表示,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背景以及多個可再生能源相關政策利好的共同帶動下,2021年光伏下游裝機量將會進一步增長,光伏發展前景十分樂觀。